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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物鉴定和分类
民族文物鉴定和分类

无论是民间散失的民族文物,还是博物馆所收藏的藏品,都是大量的,五花八门的,不仅质地不同,性质和用途也千差万别。

为了有效地进行鉴定、征集、保管和应用,必须进行具体鉴定分类。分类的意义:第一,这是科学研究的首要步骤;第二,这也是一种初级的研究方法;另外是为保管、应用创造条件。在分类过程中,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五花八门的分类方法,但是同类相聚、异类相分是根本原则。

分类在科学研究中是十分必要的。恩格斯说:"不仅动物和植物的个别的种类日益无可挽救地相互融合起来,而且出现了像文昌鱼和南美肺鱼这样的动物,这种动物嘲笑了以往的一切分类方法。"科学分类是不断发展的,尤其随着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博物馆设备日趋完善,保管和使用文物日益频繁,分类方法也是不断前进的。因此分类法也不便于归纳为一个模式,这要根据各个博物馆的性质、特点及藏品多少而定,尤其是民族博物馆,方兴未艾,各个博物馆特点不一,有南方的,有北方的,有渔猎经济的,有游牧和农业经济的,反映在物质文化上也很不一样。如鄂伦春族博物馆,文物以兽皮和桦皮制品为主,俸族以木竹和棉织品为主,这两个民族在我国又一北一南,自然环境迥异,它们就不能用一个分类方法,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摸索,不断总结经验,创造一套或数套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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