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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鉴定应加强科学取证

  尹 毅

  可应用光学技术锁定书画作品特定点的微观形貌和物质成分数据进行有效备案,这是十分有效的防伪方法。当然,锁定并不等于保真,但却是取得作品唯一性的“铁证”。对于艺术品管理者而言,还应该将作者和作品锁定在一起,将经手人和交易者锁定在一起,将鉴定人与鉴定机构锁定在一起,将交易双方的交易情景锁定在一起。

  当下,书画赝品泛滥的现象处处可见,书画鉴定的困局众所周知。无论从赝品泛滥的严重程度、技术水平或识别难度来看,当代书画鉴定都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中国书画鉴定的理论与实践最缺的是“科学取证”。

  鉴定公信力不高原因何在

  以往的中国书画鉴定者主要依靠经验,所以就有了“经验鉴定系统”的称谓。此“系统”的大家杨仁恺曾说过:“鉴定的本质是经验。”但大量事实证明,经验的作用是有限的,有时候仅凭经验是会导致失误的。

  在传统书画鉴定系统中,预先拥有经验、见过原作真品而且知情尤其重要。所以说,书画鉴定家的培育需要有条件熟识大量书画原作。问题也由此产生了,中国书画的历代经典真品在哪儿?在国家博物馆和各省市博物馆,在故宫,在海峡两岸的收藏机构以及私人收藏家那里。同时,海外博物馆及藏家手中也有大量的中国书画,甚至经典作品,这些书画珍品不管是收藏在哪里,想看到已非常难,欲看全则更没有可能。然而,辨伪需先识真,识真的质量程度在一定层面上也决定着辨伪者的水平。所以,面对散布世界各地的海量中国书画,一个人只能对某某时期、某某书画家作品比较了解,而且对某某书画家一生的作品而言,也不可能全面认知。全时空地熟知历代各家作品、无所不能识别的书画鉴定家是不存在的。

  每一位鉴定家对中国书画的研究都是有限的,甚至对自己最熟悉的几位书画家的作品研究也是有限的。任何人的思考与判断都是以信息为基础的,所有的书画鉴定成功案例,都是在掌握了可靠信息基础上取得成功的。所以,许多仅凭经验的鉴定者,在鉴定高仿真作品时往往缺乏自信,时常不敢明确断言,习惯用留有余地的鉴定语。即使如此谨慎,有些经验丰富的鉴定家还会因“走眼”招惹麻烦。而那些经验不丰富的书画鉴定者发生“走眼”事故,就更在情理之中了。至于书画家及其家属参与鉴定,也存在明显问题,他们不可能对其一生中的每一件作品都记忆犹新。何况确有一些书画家及其家属别有用心,故意不承认自家的作品,被人戏称为“掐死自家的孩子”。还有一些伪劣“鉴定家”,以盈利为目的,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破坏了书画鉴定的群体形象。因此,在当下专家鉴定、书画家本人鉴定、家属鉴定都备受质疑,这三类人鉴定的整体公信力也都不高。

  从目鉴转向“科学取证”

  中国书画鉴定长期停滞在目鉴的层面,主要是因为缺少科技支持。目前,关于中国书画鉴定的书籍已经出版了许多种,其内容大都是一些经验总结和案例分析,这是因为中国书画鉴定研究者的视野长期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迈向学科建设的科研条件一直不够成熟。

  杨仁恺的《中国书画鉴定学稿》是中国书画鉴定学研究的巅峰之作,书中将书画鉴定的种种方法概括为4个字:科学论证。应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论断,它具有让中国书画鉴定专业由“经验+直觉”的层面向“科学论证”的层面转换与提升的意图,这对中国书画鉴定理论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

  但是实践证明,科学论证是无法在传统的经验鉴定模式中实现的,因为鉴定的本质不同,前者是科学的态度与方法,而后者仅是个人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论证”高仿级的赝品是危险的,科学论证的前提与基础是科学取证,而过去的、现在的中国书画鉴定实践与理论都欠缺科学取证这一重要环节。在现行的书画鉴定专业及案件进入司法鉴定体系时,缺少了“科学取证”则无法与“重证据”的法律原则相匹配,就很难得到司法系统的认可。

  书画鉴定的经验积累是一种信息储备,以往的中国书画鉴定大家之所以能成为大家,都是因为其头脑中储备着大量的书画鉴定经验与知识。但是,任何一个人头脑中的信息储备都是有限的。能把众多人的经验与知识存入一个大容器,能把一人一地的信息仓储与他人他地的信息时空相连接,能把一个人的思维与众多人的智慧联合起来,这就是数据库与信息化的优势。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权威的中国书画鉴定数据库,并充分发挥其海量存储优势,把与书画鉴定相关的各种信息归纳整理存储起来。

  建立书画家作品备案体系

  中国书画原创作品与仿品、赝品交汇合流之久、之广、之多、之杂,非常复杂,且层出不穷,日积月累的识别需求使书画鉴定行业越来越不堪重负。因此需要提醒人们:治理书画赝品泛滥的历史重任,不应仅仅放在鉴定者肩头,中国书画赝品泛滥的灾情,不仅凸显出了书画鉴定方面的严重问题,同时也凸显出了书画管理方面的严重问题,因此必须在书画管理与书画鉴定两方面双管齐下来治理。

  其实,当代书画创作、收藏、交易、研究的各个方面已经有了某种方式、某种程度的管理。如书画家在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时,都会在画面中签名盖印,这也是一种管理措施。书画家让作品自身佩带了一项“身世证明”,这种方式可以让别人通过查看题款和印记,了解作品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也具有一定的防伪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造假水平的提高,它的效力已经很弱了。虽然许多书画家有各自的防伪方法,收藏家以及收藏机构都有各自的管理措施,但还是会常常防不胜防。因此,以科学的手段建立艺术品科学备案认证系统便显得尤为迫切。

  怎样才能为在世的书画家作品防伪备案呢?具体来说,可应用光学技术锁定书画作品特定点的微观形貌和物质成分数据进行有效备案,这是十分有效的防伪方法。此方法可以显著增强书画作品自身的证明力,因为任何高超的复制技术只能复制作品的艺术形态,而无法复制作品物质形态中的微观世界。当然,锁定并不等于保真,但却是取得作品唯一性的“铁证”,所以,对于艺术品管理者而言,还应该将作者和作品锁定在一起,将经手人和交易者锁定在一起,将鉴定人与鉴定机构锁定在一起,将交易双方的交易情景锁定在一起,尤其是对于那些目前还不能断定真伪的艺术品,尤其需要锁定交易情景。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由艺术品真伪引发的较量是不可避免的,并形成了一个具有持久性、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面对中国书画错综复杂的历史,特别是面对当代中国书画赝品泛滥的现实,要充分认清书画赝品灾害中所潜伏着的巨大破坏力。我们不仅要充分肯定传统经验鉴定所拥有的生命活力,从书画作品艺术形态、物质形态两方面进行研究,同时还必须注重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化服务,推动中国书画鉴定的学科建设,创建中国书画检测备案的新兴文化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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